摩斯国际集团诉“江苏摩斯国际建材公司”等三被告 一审胜诉获赔510万元
2024-12-05
2024年11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摩斯国际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摩斯国际集团”)与被告江苏摩斯国际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斯国际建材公司”)、江苏摩斯国际易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斯国际环保公司”)、安徽摩斯国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摩斯国际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2023)苏01民初3274号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江苏摩斯国际建材公司、江苏摩斯国际环保公司、安徽摩斯国际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摩斯国际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赔偿摩斯国际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10万元。
了解更多 +